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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小微企业认定事宜
编号
202603131521453136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6-03-27 15:50:30

留言内容

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认定需确定1、行业类型,2、从业人员,3、营业收入,4、资产总额等数据来进行认定。请问一下:1、行业类型,2、从业人员,3营业收入,4资产总额,分别依据哪些证件材料来确定? 二、如母公司为国企或者央企,子公司是否可按照程序认定为小微企业?

回复内容

中小企业处回复:
您好!1、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六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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