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护航“河北制造”转型升级
《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五月一日起施行
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我省是制造业大省,产业体系完备,但新兴产业规模偏小、要素保障偏紧、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偏重等问题同时存在。条例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对规划引领、集群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为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助力全省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降本增效、提档升级,条例提出,创新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治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特色错位发展的集群发展格局;推广“共享智造”,鼓励和支持建设共享工厂,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推动产业集群由“单打独斗”向“共享共赢”转变。
“十四五”时期,我省创新动能加速释放,8家全国重点实验室落户河北,燕赵系列实验室陆续投用,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实现零的突破。为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条例要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同时,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参与制定、修订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向绿而行、向新而变,条例明确,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前瞻布局氢能等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先进制造业领域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降碳诊断;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提升减排治污能力和清洁生产水平。
为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条例还规定雄安新区应当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符合新区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企业总部落户,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